当企业资金比较紧张,银行贷款和企业借款均没办法实现时,去租赁公司做设备抵押贷款不失为一种有效途径。此时会涉及手续费、保证金、抵押设备折旧等一系列账务问题,该如何正确地处理呢?小编从共享会计师 “一对一清单”栏目里找到孙小姣会计师回答的一个相关问答案例分享给大家,供各位参考学习。
我厂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属于一般纳税人。现因,抵押了一台账面价值200万元的刚购进来的全新设备(还没开始计提折旧),向一家租赁公司贷款了188万元,分24个月归还,每月归还8.5万元,累计最终还款204万元,到期后1000元留购款,但租赁公司实际只给我们打款了176万元,10万元保证金,还有2万元的手续费。请问:以上业务,租赁公司是不是要开具销售设备的发票给我厂呢?我厂对于这设备,是不是能够计提折旧?如何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我厂支付的租金及我厂抵押得到贷款的这些业务,要怎么进行会计核算?折算成年利率为多少呢?
1)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 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 年第13 号) 规定: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2)开具发票时, 选取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的“6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 不征税项目”中的 “606: 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 税率选择 「不征税」, 税额显示 「∗∗∗」。
问题三:租赁期间,我厂支付的租金及我厂抵押得到贷款的这些业务,要怎么进行会计核算?
按租赁资产的公允市价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来确认融资输入的资产入账价值。
由于承租方实际得到的融资额只有176万元,因此该融资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就是176万元。
在做分录前,需要先计算租赁期间的真实利率(租赁合同的内含报酬率),以及每月应该分摊的融资费用。
根据贵公司的真实的情况计算,年化利率为15.6639%。关于出租方的手续费,能够理解为“变相利息”,而合同保证金、设备财产险及承租人意外险在计算利率的时候,不需考虑在内。